close

前幾天老媽指著她房間角落的一堆東西,說是我的叫我整理整理。哇~竟然是2大袋的信!我明明就記得在之前搬家時我就把3~4袋的信丟了!這裡怎麼可能還會有!

我把所有的信都拆了重新看一便,其中有1袋都是同一個人寫給我的信!哎~~真懷念小時候可以這樣肆無忌憚的傷人!


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

意外地發現,有一封我從未寄出去的信。
信底的日期是90420日,當時我16歲。

 

  不知該多說些什麼,才能讓妳完全了解我的想法。還是這該稱作‧‧‧‧‧人類的天性?妳、我,都不想完全了解。殘酷醜陋的現實。到底有多卑劣?

  我一直以為總有一天,總有一天‧‧‧‧‧然後呢?

  當意志力被沖刷磨損,不復原貌消失殆盡,已漸漸摸不清既有的過去。 我想,不是每個地方每個環境都適合每一個人。

 

  總覺得自己是漂浮個體,有時候錯覺太真實,快樂太容易。我是真的為自己找到妳而感到高興!但為什麼這樣的快樂~快樂到‧‧‧‧一回頭竟只剩自己心臟的跳動聲?緩慢或急速的?

  總是在掙扎著是要放棄自我的聲音還是繼續堅持?這是有意義還是無意義?

  當我轉身的剎那,對於已過去,眼神是該轉濃或轉淡?

  現在,究竟是在執著什麼?我不知道!

  處在兩股力量相撞之接觸地帶,擠壓、變形,時間久了也就感覺不到任何疼痛。茫然,神經在為忙碌的瑣事煩著,反倒是在不經意間,無聊的言語,乏味的劇情,無意的眼神流轉,腦中烙下印子。


  深刻,疼,痛。


  是我自以為同類。妳不是。


  我想,被討厭是必然的,被傷害也是必然的。所有的起因只是因為不了解 (抑或太了解)。親愛的,沒有一個人可以完全了解另外一個人。

  就算還是因此受到了傷害,若妳不在乎那個人,妳並不需要得到那個人的認同。若妳在乎,那~認命吧!那個人傷害了妳,妳受到了傷害!

  

  既無法挽回,我抑不願留下。


  我有我的想法,妳有妳的原則。有太多數不清的誤解,妳有迫不得已的不想明白,我又能怎樣!

  世界上所說的知己、好朋友的定義是該要有多好?好到掏心掏肺?好到互相坦白像一張潔白無瑕的紙?好到像我們現在這樣妳懂我懂,非要不留一絲餘地嗎?

  當妳說出那一句話時,緊縮與窒息,我看了好幾本書,我要滿腦子都是故事與情節。我突然對於這樣的自己感到好丟臉!對於這樣對妳自大自以為的自己感到好丟臉!妳也不過是個平凡人啊~~就算再怎麼與眾不同。我怎麼能要求妳,這麼殘忍的事我也做不到!每個人都是自私的,坦白不過是再深深的重擊。

  什麼叫做完美?修補的多醜陋,這就是完美!我已明白我所堅持的是假象,我放棄。


  親愛的,妳懂我懂。這樣還不夠嗎?這樣的距離這麼的靠近不需要言語。我痛恨自己這樣的了解妳以及不了解妳。

  已經很深了!我可以假裝不知道。

 

 

  拜託妳‧‧‧‧‧不要說‧‧‧‧‧‧‧

 

 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Anita艾妮塔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